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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組織開展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示範城市建設的通知
    2022-01-21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等關於組織開展廢舊物資

    循環利用體系示範城市建設的通知

    發改辦環資〔2022〕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商務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廳(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有關要求,深入實施《關於加快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2﹞109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組織開展60個左右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示範城市建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示範城市範圍

      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部分常住人口數量較多、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大中城市,共60個左右。

      二、建設時間

      2022年至2025年。

      三、建設主要內容

      圍繞《指導意見》有關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合理佈局廢舊物資回收站點,加強廢舊物資分揀中心規範建設,因地制宜新建和改造提升綠色分揀中心,加強重點聯繫企業制度建設,培育一批骨幹回收企業,推動廢舊物資回收專業化和規範化,提升廢舊物資回收行業信息化水平。二是提升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動再生資源加工利用產業集聚化發展,提高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技術水平。三是推動二手商品交易和再製造產業發展,豐富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完善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制度,因地制宜推進再製造產業高質量發展。四是完善廢舊物資循環利用政策保障體系,加強土地等要素保障,加大投資金融政策支持,加強行業監督管理。

      四、建設目標

      到2025年,60個左右大中城市率先建成基本完善的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對全國形成示範引領效應。示範城市基本建成交投便利、轉運暢通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實現回收網絡城區全部覆蓋、農村地區基本覆蓋,回收主體更加專業化、多元化、市場化,回收模式更加規範高效。再生資源加工利用產業實現集聚化發展,規模化、規範化、清潔化水平顯著提升。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玻璃等主要再生資源品種回收加工利用水平國內領先。城鄉居民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和形式更加豐富,二手交易更加規範便利。廢舊物資循環利用保障體系更加完善,監管政策更加有效。

      五、工作程序

      (一)確定示範城市名單。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考慮各地區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確定各地區開展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名額(附後)。各省級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工作實際、有關城市工作積極性、生活垃圾分類、「無廢城市」建設等情況,按照分配名額,研究提出本地區示範城市名單,報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後,於2022年2月18日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匯總後印發全國開展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名單。

      (二)編制實施方案。省級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示範城市,結合實際編制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示範城市建設實施方案,於2022年4月底前以城市人民政府名義印發,並抄報省級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等部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實施方案直接抄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實施方案應包括城市人口、經濟社會發展、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工作基礎等基本情況,明確建設的主要任務、預期目標、重點項目、組織實施、責任分工、進度安排、相關支持政策等。

      (三)開展示範城市建設。示範城市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相關工作機制,強化資金、用地等要素保障,按照印發的實施方案開展建設。示範城市發展改革委將實施方案中的重點項目及時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並按要求每季度更新項目進展,因工作需要確需調整、新增重點項目的,應及時按項目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省級發展改革委做好本省相關重點項目的入庫審核確認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對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及時予以幫助和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現有資金渠道,對符合要求的重點項目予以支持。

      (四)加強評估總結。示範城市加強對建設工作進展情況的評估,於每年11月底前,將本年度進展情況報省級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等部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並及時梳理經驗、做法,做好宣傳推廣,充分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織召開現場經驗交流會,交流典型經驗做法,促進互學互鑒。

      2025年年底前,示範城市對本地建設工作進行總結,實事求是分析建設成效和存在的問題,形成總結報告,經省級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後,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對成效顯著的城市予以通報表揚,對有效模式和典型做法以適當方式在全國予以推廣。

      附件: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名額安排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2年1月19日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